茂盛環境董事長肖治浪參與起草《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末端治理效果綜合評價指南》
近日,中華環保聯合會面向全國發布了《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末端治理效果綜合評價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江西茂盛環境有限公司董事長肖治浪參與標準的起草及編寫。


《指南》規定了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末端治理效果評價的總則、評價要求、評價方法、評價報告。適用于采用回收(吸附、吸收、冷凝、膜分離等)、銷毀(催化燃燒、熱力燃燒、生物降解、等離子體破壞、光催化氧化等)及其組合技術處理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工業企業末端治理效果評價,其他類似技術可參照執行。同時適用于企業的自我評價、也可用于第二方或第三方的評價,也適用于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效果評價工作。該項標準是由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清華大學、江西茂盛環境有限公司等33家編制單位,歷時22個月編寫完成。


《指南》的發布旨在通過發揮團體標準在加強PM2.5與臭氧污染協同控制方面的積極作用,規范環保市場秩序、引領行業健康發展,推動企業提高標準水平,樹立標桿企業,推動標準引領高質量發展,助力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茂盛環境很榮幸成為該《指南》的起草及副主編單位,這在一定程度上彰顯了公司在工業VOCs廢氣治理領域的技術領先性和可靠性。以“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及余熱回收工程技術”為代表的整體解決方案,榮獲”2020年省重點環境保護實用技術示范工程“;自主研發生產的RTO曾入選“江西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21年版)”,并成功在江南造船廠、愛瑪科技、普利司通、龍華光電、祥太藥業等近百個項目中推廣應用,其中”大風量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物有效治理關鍵材料與技術“獲得中華環保聯合會“科技進步特等獎”。公司秉承“用科技改善人居環境、用行動踐行綠色發展”的核心價值觀,致力成為國內一流的綜合性環境服務商。

